为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进一步筑牢广大教职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1月13日下午,州委党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集中学习会,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等内容,党委班子、党支部书记、副科以上干部、教研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由法学理论教研室主任魏学红作了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中国建设》的专题辅导。魏学红从历史性成就、为什么要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三个方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系统阐述,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大意义。副校长窦晓辉带领与会人员学习了《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通过细致的讲解,全体参会人员对条例内容有了清晰的认识,对全州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州的重要意义有了深刻的理解。
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王元正结合党校实际,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进行强调:一是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二是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三是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要增强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头脑”,学出内心的“信仰”。要增强自信,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方向,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课堂”,讲出真理的“味道”。要增强自解,多角度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研出深刻的“真知”。要增强自律,推动党校人“为党育人”全面履职尽责,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校园”,压出担当的“铁肩”。
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王元正要求:一要强化思想认识,组织好活动开展。要发挥党校自身职能作用,树牢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活动。二要围绕民族团结进步,抓好学习教育。三要立足党校职责,开展好宣传教育。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引入党校课堂教学和“流动党校”宣讲,讲出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传播民族团结正能量。四要注重校园文化,营造好民族团结宣传氛围。五要敢于斗争,发挥正能量。对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要严密防范、坚决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