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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培训费收费标准的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23-09-14 12:02:45

根据《西双版纳州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西财行〔2014283号)标准进一步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我校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征求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制定了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培训费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收费标准。经我校16会议讨论研究通过,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培训收费标准


公示时间从2023914日至922日止(节假日除外)。如对公示调整的收费标准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办公室反映。通讯地址:景洪市景亮路28联系电0691-2563199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

2023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