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双版纳州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西财行〔2014〕283号)标准,为进一步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我校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征求了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制定了《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培训费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收费标准》)。经我校第16次校(院)委会议讨论研究通过,现将《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培训收费标准
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14日至9月22日止(节假日除外)。如对公示调整的收费标准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办公室反映。通讯地址:景洪市景亮路28号,联系电话:0691-2563199。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