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州坚持全国一盘棋,迅速行动、协调联动,同舟共济、众志成城,依法有力防控疫情蔓延。目前,我州实现了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新增病例“四清零”,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正逐步有序恢复。
■ 依法保证全国一盘棋
面对全国形势严峻、物资短缺、人员流动大等问题,我州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防控工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措施的通告》《关于进一步确认入景人员流动管控工作有关要求的通告》《关于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管理的通知》及“十个从严”防控措施等制度规定,成立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疫情防控指挥部,依法依规及时组织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动员全州各界全力配合支持,有效控制疫情蔓延。
■ 依法压实责任
我州建立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压实责任,全面开展发热患者排查,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热人员采取临时隔离、转送定点医院等措施。全面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医疗救治制度和首诊负责制,优化防治流程,实行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大力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紧盯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印发了《关于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建立“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派驻机构”的协同联动机制,严明政治责任,强化监督执纪,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12388”举报平台受理疫情防控工作中不作为不担当等问题线索,坚决查处疫情防控中出现的违纪违法和失职渎职问题。
■ 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疫情防控工作中,一些地方出现了严重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群众对此不满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我州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结合我州实际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拒不履行疫情信息登记报告义务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州人大常委会启动了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订工作,政法系统调动各方力量,全面强化全州社会面管控,对影响防疫工作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有力打击。截至2月26日,全州公安机关侦办涉及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4起4人、行政违法17起22人。
■ 依法引导人民群众遵守秩序
为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我州通过网格走访、官方微信、广播电视、电话短信和户外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向人民群众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辖区商户宣传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利用12348云南法网和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网络平台,引导群众网上自助办理各类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组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法律服务团队;开通了“疫情防控法律问题解答”线上窗口、“战疫法治保障绿色通道”,人民群众可以通过该网上通道查询疫情状况和疫情相关的法律问题,一键拨打疫情信息反映、投诉举报、工作建议及咨询电话,还可以直接线上申请办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等公共法律服务事项。
■ 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我州为有效应对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复工复产有关事项的通告》《关于有序恢复餐饮业堂食服务的通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市场营商环境通告》,全面落实州政府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条措施的意见,在税费、保险、信贷、用水、用电、审批等方面给予扶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目前,我州为企业减免2月份社保费1940万元,其中向1407户企业返还减免失业保险费85.16万元,向1795户企业退返减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费1855万元。(魏学红)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州坚持全国一盘棋,迅速行动、协调联动,同舟共济、众志成城,依法有力防控疫情蔓延。目前,我州实现了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新增病例“四清零”,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正逐步有序恢复。
■ 依法保证全国一盘棋
面对全国形势严峻、物资短缺、人员流动大等问题,我州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防控工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措施的通告》《关于进一步确认入景人员流动管控工作有关要求的通告》《关于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管理的通知》及“十个从严”防控措施等制度规定,成立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疫情防控指挥部,依法依规及时组织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动员全州各界全力配合支持,有效控制疫情蔓延。
■ 依法压实责任
我州建立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压实责任,全面开展发热患者排查,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热人员采取临时隔离、转送定点医院等措施。全面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医疗救治制度和首诊负责制,优化防治流程,实行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大力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紧盯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印发了《关于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建立“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派驻机构”的协同联动机制,严明政治责任,强化监督执纪,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12388”举报平台受理疫情防控工作中不作为不担当等问题线索,坚决查处疫情防控中出现的违纪违法和失职渎职问题。
■ 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疫情防控工作中,一些地方出现了严重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群众对此不满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我州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结合我州实际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拒不履行疫情信息登记报告义务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州人大常委会启动了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订工作,政法系统调动各方力量,全面强化全州社会面管控,对影响防疫工作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有力打击。截至2月26日,全州公安机关侦办涉及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4起4人、行政违法17起22人。
■ 依法引导人民群众遵守秩序
为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我州通过网格走访、官方微信、广播电视、电话短信和户外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向人民群众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辖区商户宣传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利用12348云南法网和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网络平台,引导群众网上自助办理各类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组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法律服务团队;开通了“疫情防控法律问题解答”线上窗口、“战疫法治保障绿色通道”,人民群众可以通过该网上通道查询疫情状况和疫情相关的法律问题,一键拨打疫情信息反映、投诉举报、工作建议及咨询电话,还可以直接线上申请办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等公共法律服务事项。
■ 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我州为有效应对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复工复产有关事项的通告》《关于有序恢复餐饮业堂食服务的通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市场营商环境通告》,全面落实州政府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条措施的意见,在税费、保险、信贷、用水、用电、审批等方面给予扶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目前,我州为企业减免2月份社保费1940万元,其中向1407户企业返还减免失业保险费85.16万元,向1795户企业退返减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费1855万元。
《西双版纳报》2020年3月24日
作者:魏学红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法学理论教研室主任、高级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