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规定,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公务员到州委党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州委党校宣传岗1名,文秘岗1名,共2名。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
全州各县市区、乡镇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公务员。
三、公开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共同条件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科级以下职务(试用期或规定服务期限未满的除外)。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干部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和知识水平。
3、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其他不宜办理选调情形的。
(二)具体条件
1、宣传岗要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有宣传报道经验者优先录用。
2、文秘岗要熟悉文秘工作业务,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综合协调能力。
四、公开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与实地考察、确定人选和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政务网(http://www.xsbn.gov.cn)、西双版纳州党建网(http://www.xsbndj.gov.cn)、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网站(http://www.xsbnzwdx.cn),以及在州、县市委党校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等方式,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人员须如实填写《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式2份(可从前述网站下载),经所在工作单位盖章同意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州委党校现场报名,每个岗位与符合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的取消该岗位选调。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1日至2014年11月25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景洪市景亮路28号(州委党校办公楼三楼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2211521 13578122000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者所报的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注明。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参考人员的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五)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州委党校组织实施。州委党校根据面试人员的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选调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按照选调职位的职责要求,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按照公开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公示和办理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经州委组织部核准后,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政务网”、“西双版纳州党建网”、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监督电话:0691-2146673(州纪委第二纪工委)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
2014年11月11日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