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安全保卫岗4名、后勤管理岗2名、后勤保洁服务岗6名、绿化管理岗1名、绿化环境卫生岗3名,共16名。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
2.学历不限;
3.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4.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认真细致,能独立完成分配的工作;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近五年内在各级各类公开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吸毒史的;
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6.曾因违反西双版纳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而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三、招聘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带上报名有关资料到州委党校组织人事科(办公楼305室)报名,联系电话:0691-2211521,13759267566,13759260825。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3月19日。
报名材料包括:《2021年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纸质版(登记表上粘贴电子彩色照片)、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个人信用报告等相关资格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州委党校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进入面试考察的对象。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进入面试考察的应聘人员,并在州委党校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通畅,因应聘人员原因无法与其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面试
州委党校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下,对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情况,面试合格者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组织人事科组织,到有资质的综合性医院体检中心完成,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
组织人事科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到州公安局禁毒支队进行毒检,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到属地派出所出具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聘用;到中国人民银行打印个人信用报告,有经济纠纷被法院起诉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网站(http://www.xsbnzwdx.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六)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
四、待遇
(一)经批准使用的编外人员,工资标准按照财政核拨经费发放:2400—35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月发放,一年以12个月计发。
(二)编外人员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编外人员不享受单位补助的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住房补贴等福利。
五、其它事项
(一)具体招聘事宜请致电州委党校组织人事科咨询了解,联系电话:0691—2211521。
(二)未尽事宜由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