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学科研
2010年教研动态6
来源:教研室 发布日期:2010-06-05 09:48:42

 

2010年第6期
(总第16期)

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学术委员会         2010年5月18日

 


目    录


★ 杨 林
         对西双版纳建设“桥头堡”前沿阵地的思考
★ 魏学红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全面推进依法治州进程

 

 

对西双版纳建设“桥头堡”前沿阵地的思考

杨 林

摘 要: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为西双版纳建设“桥头堡”前沿阵地带来了有利条件和机遇。西双版纳只有客观判断形势,着力解决对外开放面临的主要困难与挑战,全力构筑对外开放新优势,才能建设成为“桥头堡”的前沿阵地。
关键词:西双版纳;对外开放;前沿阵地

        经过多年的努力,西双版纳州对外开放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但是,开放范围不广、层次低、效益不高、作用不强等仍然是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西双版纳只有客观判断形势,全力构筑对外开放新优势,才能建设成为面向西南对外开放“桥头堡”的前沿阵地。
        一、西双版纳建设“桥头堡”前沿阵地的有利条件和机遇
目前,西双版纳州已经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新格局,是全省唯一集水、陆、空为一体的立体口岸州,已基本形成了以景洪港为重点,以澜沧江?湄公河为轴线的中、老、缅、泰转口经济贸易区;以磨憨口岸为节点,以昆曼国际大通道为依托的中、老经济贸易、仓储、加工与技术合作区;以勐海打洛口岸为中心、以“240”通道为辅助的中、缅经济贸易和旅游区。
        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为进一步扩大对外贸易规模带来了机遇。经过10年努力,涵盖19亿人口、位居世界第三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于2010年1月1日全面建成。中国对东盟的平均关税将有较大降低。贸易区的建成将为各国带来双边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和相关产业、投资等领域的密切合作,也给位于中国与东盟交汇点、直接面向东盟的西双版纳带来一次崭新的发展机遇。
        2、水、路、空立体交通建成,通道优势将更突出。一是澜沧江国内段和上湄公河国外段航道已形成配套通道,运输品种从单一的杂货发展到现在的集装箱、重大件、冷藏鲜货、国际旅游,多品种兼有综合运输服务。国际运输船舶数也从最初的8艘发展到现在的115艘,运输船舶最大载重吨位从最初的80吨发展到现在的380吨。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政策逐步实施到位,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据研究预测,到2015年,中国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货运量可达到150万吨,客运量可达到20万人次以上。二是西双版纳国际机场已开通了至曼谷、清迈、琅勃拉邦、万象的国际航班。三是昆曼公路已建成通车。我国西南地区与东盟各国贸易的进出口货物通过这条国际大通道运输,可节省时间和运输成本1/3以上。昆曼公路将成为中国连接东南亚国际大通道最具发展前景的国际公路。连接国家级打洛口岸和景洪“240”通道的二级公路都已贯通。这些国际公路通道的改善,为国内、国际之间物流、人流、信息流的交流与沟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提供了把潜在优势转化为现实优势的机遇和可能。
        3、基础设施提升,口岸通道功能进一步增强。景洪港、磨憨口岸、西双版纳国际机场和打洛口岸4个国家级口岸主体基础设施的通道货场、仓储等物流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口岸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通关条件日益提升,其功能不断完善。2009年,4个国家一类口岸进出口货运量累计达132.18万吨,口岸出入境人员累计达135.13万人次,口岸出入境交通工具累计达35.98万艘(辆)次。特别是磨憨口岸作为云南最南端的国家级口岸,是云南通往东盟各国最为重要的陆路口岸之一。磨憨口岸已开办了口岸签证业务,使东盟各国及第三国人员可方便快捷地进出。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磨憨以其独特的地缘优势和近年来的高速发展,勾勒出“中老边境第一城”的轮廓,成为通向东南亚市场的大门。西双版纳可以在为国内和东南亚的交流与合作提供优质、双向和全方位的服务中,推动自身经济结构的调整升级、优势资源的开发和生态环境的改善,进而实现本地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4、“桥头堡”开放战略为西双版纳建设对外开放前沿阵地带来机遇。胡锦涛总书记视察云南时提出,要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中共云南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确定,“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桥头堡”开放战略是中央对云南的战略定位,是云南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云南省目前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争取国家出台政策,以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迈向更高台阶。目前,随着“桥头堡”建设的全方位推进,全省开放氛围将进一步浓厚,产业外向度将进一步提高,通道基础设施将进一步完善,与周边国家的全面交流将进一步深化。这一开放战略的实施必将为处于“桥头堡”前沿阵地的西双版纳带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
        二、西双版纳建设“桥头堡”前沿阵地面临的主要困难与挑战
虽然西双版纳的对外开放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与其所拥有的区位优势还不相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还存在一些问题。
        1、出口对当地经济增长拉动不大。由于全州开放型经济水平不高,导致外向型产业发展滞后,产业规模不大,自有出口产品少,自有知名品牌更少。面对东盟市场,可供出口产品不多,以致目前的对外贸易仅停留于过货贸易或转口贸易。对外经济发展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拉动不大,贡献率不高,表现出区位、口岸、地缘人文优势转变为地方发展优势和经济优势不明显。
        2、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方式粗放。2009年全州对外经济贸易总额完成7.6亿美元,其中外贸进出口额完成6.7亿美元,边民互市贸易0.48亿美元,对外经济技术合作0.45亿美元。纵向比有较大发展,横向比差距大,突出表现为贸易规模小,与口岸大州的称号极不相称。全州共有397家外贸企业,企业数量虽多,但规模小,参与国际竞争和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弱,“走出去”的水平低。从贸易结构看,边贸多,大贸少,过货贸易比重大,自主产品出口少。企业自营进出口少,代理进出口多。从贸易商品质量看,高精产品出口少,一般商品出口多。出口商品主要有机电产品、玩具、运动用品、日用百货、水果、大蒜、新鲜蔬菜等;进口商品主要有橡胶、木材、食用水果、干果等,出口货物主要流向泰国,入境货物流向全国各地。
        3、对外合作存在困难与风险。与周边国家之间尚未建立稳定的合作对话机制和协调机制,影响了人员出入、贸易与投资便利化的实施;周边国家的口岸、通道、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尚待完善;周边国家大多市场发育程度低,政府干预过多,政策多变,不可预见因素较多,贸易体制不完善,劳动力素质普遍较低,限制了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开展;周边国家均不同程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风险。
        4、昆曼公路存在通而不畅的问题。按照泰国交通部的预测,昆曼公路开通后每年通过的过货量总值将超过4000亿美元,每日将会有2000辆大货车在昆曼公路上行驶,将给昆明、曼谷两大城市的GDP总量实现成倍增长。但昆曼公路自2008年开通后远未能实现预计的效果。2009年,进出昆曼公路中国段末端磨憨口岸的车辆仅89745辆次,平均每天不到250辆,其中大货车尚不足40辆。通而不畅表现在:(1)通关不便利。在昆曼公路上有4个口岸,中国磨憨、老挝那堆和会晒以及泰国清孔,由于相关机制不完善,三国的系列通关标准和规章制度存在冲突,通关极不便利。(2)进出口商品成本较高。在老挝、泰国三个点的口岸报关费用高,商品运费较高,在昆曼路上的运费占到了整个货物价格的18%左右。(3)各国政策上的协调还存在较多问题。如中国牌照的货车还不能直达泰国,泰国牌照的货车也不能直达中国,地处中泰两国之间的老挝却可以自由通车。
        5、对外经济工作的基础还不牢固。一是口岸通道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查验设施、仓储、物流等设施建设急需加强。特别是国家级磨憨口岸发展滞后,与省内的河口、姐告等口岸相比还处于后进的位置。二是交通基础设施还有待进一步改善,有的交通资源未得到有效利用。三是缺乏国际贸易专业人才和技术服务人才。
        三、西双版纳建设“桥头堡”前沿阵地的对策思考
        围绕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把西双版纳建设为“桥头堡”的前沿阵地这一目标,针对存在的困难,提出如下建议:
        1、培育壮大出口导向产业,拉动当地经济发展。一是强化服务全省全国、服务东盟各国、发展西双版纳的意识,充分发挥西双版纳州在“南北经济走廊”合作中的主导作用,把西双版纳建设成为面向西南对外开放“桥头堡”的前沿阵地。二是调整产业发展思路。按照外向型经济的要求,瞄准东盟市场,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做大做强出口产业,努力创建知名品牌,以更多的自有产品出口,走向东盟市场。三是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建设。让更多的高科技外向型加工项目落户园区;利用好从周边国家进口资源较多的条件,大力发展两头在外的加工业(如矿产、木材、家具、药材、农产品等)。四是大力建设农业畜牧水产生产基地(主要是蔬菜、花卉、畜牧、渔业的发展),以支持扩大出口。
        2、加快物流中心的建设,发挥集散地作用。抓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的机会,把景洪建成连接中国、辐射东盟市场的国际物流配送基地、物流中心和出口贸易加工基地,面向东盟的游客集散中心。除景洪城、勐海县城、勐腊县城作为大的物流、贸易基地外,重点把磨憨口岸、关累口岸、打洛口岸等建成物流、贸易基地,把未来泛亚铁路集散中心的勐养镇建设成全州中心仓储、物流基地。
        3、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口岸通道功能。一是加快各大口岸查验货场及电子通关信息网络等相关设施建设。把磨憨建成中老国家口岸的区域性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基地和现代边境城市,力争实现“中老国际赶摆”每月一次到每周一次的目标。二是完善机场国际货运设施建设,开通国际货运。三是将岔河通道、“240”通道、曼庄通道申报列入国家“十二五”口岸发展规划。例如“240”通道,2009年的货流量已经突破50万美元,实际货物流量已经超过口岸,已达到条件升级为口岸。
        4、培育壮大外贸企业,提升其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一是引进大企业、大集团与本地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和联合,扩大外贸企业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二是调整贸易方式和结构,重点支持大宗商品出口和大宗资源性产品进口,支持企业实施“蔬菜换石油”、“花卉换水果”、“冷果换热果”等项目合作。地处热带的泰国缺乏温带蔬菜,而云南可栽种多种蔬菜,即将云南的蔬菜运往老挝,与泰国运往此地的成品油交换,再将油运回云南,项目的实施可以解决云南新鲜蔬菜的生产和销售问题。“冷果换热果”项目,可以充分发挥全国大市场的调节作用,把北方等地的苹果,经由昆曼大通道运到泰国,再换回东盟国家的热带水果。三是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鼓励企业对外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输出;推进替代发展由单一种植型向更深入、更广泛的领域发展。在原来开展的橡胶、蔗糖、水果等替代种植的基础上,选择竹子、香蕉、菠萝等重点产业加大推进力度。
        5、以民族文化为载体,充分发挥文化在对外开放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文化是沟通心灵的桥梁,也是连接感情的纽带。可通过文化交流维持相互间的合作与友谊,从而促进贸易的发展。例如中国商品在老挝市场有价格低的优势,但就整个老挝市场而言,目前中国的日用品只占整个市场份额的20%左右。泰国商品在老挝有文化和消费习惯的影响,所以泰国商品在老挝还是占主导地位。东南亚一带民族文化、语言、风俗习惯等与西双版纳有相似和相近的地方,容易在感情上得到沟通,开展文化交流前景十分广阔。建议在我州尽快建立东南亚文化研究和交流中心,开展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定期举办西双版纳傣民族经济文化论坛,邀请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和东南亚各国的政要参加论坛,促进彼此间的交流与合作。建立面向东南亚、南亚的汉语人才、应用型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基地。
        6、多方协商,打通昆曼公路的“政策通道”。上级部门与通关国家进行政策协商,着力推动解决贸易便利化问题,实现中、泰、老三方一站式服务,促进出入境手续的简化以方便人员进出和货物运输。协商建立一些合适的制度和交通规则,对司机进行对方国家交通知识的培训,或制定一些特别的出入证,相互承认驾驶执照等。简化过境运输手续,设立专门检查点,对从事过境、跨境运输经营的企业车辆及驾驶员颁发较长时间的多次入境、过境及出境签证。只有这样,才能将这条公路的运输等有关费用降到最低,使到岸商品价格降低,让这条大通道真正成为“黄金通道”。

0o0Allow0o0Page0o0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全面推进依法治州进程

魏学红

        摘 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信念和观念的总和,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原则的概括和反映,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的基本指导思想。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于推进西双版纳州依法治州的进程、保障民主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关键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治州

        胡锦涛同志指出:“我国的法治是社会主义的法治,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内核和灵魂,其内容可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在广大干部群众心目中能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落实与否,关系到民主法治建设的盛衰与否,关系到人民权益的保障与否,更关系到执政党地位的巩固与否。所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于推进西双版纳依法治州的进程、保障民主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州进程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必要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导中国法治建设事业的思想观念体系。它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新产物。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科学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对执政的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所以,在全社会普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让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化为执政党、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是十分必要的。
        1、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能指导依法治州的建设。我们在推进的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它是一项极为重大、十分理性的社会工程,是以一定的理论和理念作具体指导的。而法治理念正是法治理论的主体化、内在化和观念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之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矛盾将从无法可依转向法律有效实施。这其中的核心环节是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普遍守法和有效监督四个方面,而执政党依法执政则是实现这些环节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上述法治实践的诸环节都起着观念和思想保障的作用,也起着标准和价值尺度的作用。所以,西双版纳依法治州的建设要全面推进就必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指导。西双版纳州结合实际提出并坚持实施依法治州战略,作为基本治州战略必须具体化为若干的理念,才能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并将其付诸实践。对于依法治州战略来说,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都是其具体化和重要保证。随着我们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识的深化,依法治州战略必将得到更加全面的贯彻落实,并取得应有的成效。 
        2、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能提升全州人民依法治州的法律意识水平。法律意识中包含着法治理论、法治观念和法治理念等。法治理念是法治理论的观念化,是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观念的核心内容。提升全州人民的法律意识,是依法治州建设的重要基础。因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形成具有特殊的指导和引领意义。它所要解决的法律意识问题,是带有方向性、根本性、价值性、宗旨性、目标性、原则性和普遍性的问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决定着公民意识、法制观念、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的属性,也规定着它们的内容。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核心与精髓。法治理念的普及和深化必将在更高的层次上提升全州人民的法律意识水平。
        3、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能促进依法治州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在完善之中,已经制定的某些法律制度还存在着不符合法治,甚至背离法治的问题。我州作为少数民族地区,肩负的责任更重。我州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进行自治立法,但其法律不得与上位法相违背,我们在进行法治现代化的过程中就要注意对文明习惯加以保护,同时,对那些不文明的民族习惯要进行剔除。如何按照法治的要求建立好新的自治立法,如何使既有的不当立法符合或者回归法治,如何使正在建构中的依法治州的法律体系能够日趋完善等等,都是我们所要担负的重要任务。要完成这些重要任务就 必须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未来的立法,审视既有的立法。 
        二、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审视依法治州建设的现状
        西双版纳州为促进全州社会稳定、民族团结、边防巩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西双版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依法治州实施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进地方立法、行政执法、公正司法、法律监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1985年以来,与全国全省同步,持续实施了法制宣传教育的五个五年规划,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领域和各类人群,并和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涉法问题紧密结合起来。2006年8月至2008年6月,全州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参与人数达到80余万人,占应普对象的93.3%,成立普法讲师团18个,讲师团成员225人;共举办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487期,培训工作骨干3万余名;成立法制文艺团体8个,编排、演出节目46个;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合作开办法制栏目4个,已刊播171期;举办法制展览310期,举行各种法律咨询2500多次。2000年召开的州第四次党代会上,州委明确将“依法治州”确立为西双版纳州的发展战略,并于2000年10月制定了《西双版纳州依法治州实施纲要》,专门在州人大设立依法治州办公室,为进一步理顺依法治州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2006年10月将办公室调整到州司法局。两县一市党委也相继建立了依法治县(市)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实施依法治州战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佛寺的“法律七进”活动。建州以来立法机关先后制定了1部自治条例和13部单行条例,制定了《西双版纳州行政许可监督暂行规定》等7个配套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并积极组织实施《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2006—2010年依法治州规划》。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及其行政不作为的现象逐步得到遏制;违法设定许可权、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现象明显减少。各级司法机关把公正司法作为工作的生命线,在司法活动中,维护程序和实体的合法性,使司法公正得到充分体现。审判机关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和职权划分,健全管理制度,建立了权责分明、相互配合、互相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
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法律七进”活动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西双版纳州广大公民的法制意识普遍增强。各行各业依法治理得到进一步加强,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西双版纳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但是,伴随着依法治州建设不断向前发展的步伐,法律体系不健全、队伍素质不专业、法律监督力度不够等深层次问题逐渐彰显出来,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推进依法治州建设的进程。其表现有: 
        首先,少数群众和领导法治观念淡薄,依法办事的意识不强。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西双版纳州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对低,商品经济不发达,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再加上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从而导致部分群众对法律的了解和认识还比较肤浅。例如,有的农村群众对结婚要领取结婚证是法定要求都不是十分清楚。此外,西双版纳州13种世居民族的民族传统文化及宗教信仰各不相同,当出现纠纷时,他们有时不愿按现代法律制度规定去解决纠纷,而是乐于遵照传统的民族习惯和宗教教义进行调处。个别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意识也不强,对于依法行政工作常常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习惯于依靠政策,依靠行政命令办事,即使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仍以执行政策或执行上级“指示”为借口拒绝执行法律。法律远没有成为指导和约束人们行为的“第一准则”。
        其次,行政执法体制不健全,行政执法依据还不够完善。现行行政执法体制缺乏科学性,这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权分散,执法机关之间缺乏必要的协调,部分执法机关行政隶属关系不顺,行政执法机构的设置也不尽合理。这种执法体制现状损害了执法机关的执法权威与效能。一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必需的基本法律,由于各种原因,至今存在许多真空领域,致使行政执法无法可依。已经制定的法律也存在不够完善的地方,如有的只规定了法律适用的条件,而没有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规定的不够明确;有的法律条文之间不够协调,甚至存在相互交叉和矛盾的情况,影响了行政执法的有效开展。
        第三,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存在。一方面是执法不到位,执法走样,失察失管的现象比较普遍;另一方面,执法行为不规范,随意性大,滥用权力,乱处罚,乱收费。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法律法规正确有效的实施,同时也有损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形象。
        第四,具有相当法律素质的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缺乏。某些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不足,将执法任务委托给 “编外”人员。即使是在编人员有些法律知识也匮乏,执法水平低。截止2009年4月,全州32个司法所只有41个编制,每所只达到1.28人,现有23个司法所属于1人所。一些基层法院,检察院,由于办案力量不足,致使案件大量积压,不能如期结案。2007年至2008年,全州法院民事法官年均每人审理案件119件,有的基层法院民事法官年均每人审理案件高达200余件。在少数法官中仍然存在着司法水平不高、审判知识老化的问题。有些法官在开展调解时,存在消极调、不善调、不会调的问题;少数案件存在裁判不公、久拖不结,重判轻调、案结“事未了”,裁判文书出现错漏等问题;极少数法官在办个别案件中,受外界因素的影响大,在法与情的问题上把握不当。
        第五,行政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监督力度还不够。一是监督缺位。集中开展依法行政监督检查的活动数量偏少,范围偏小,未形成系统化、制度化、经常化和全面化的依法行政监督格局。二是依法行政监督滞后。不少部门认为监督就是查错纠偏,忽视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这两个重要环节,只偏重于事后监督,导致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预防和控制。三是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完善。近几年来,有关部门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虽然有所加强,但监督程序、手段和效力在许多方面和诸多环节上未予明确,难以强化,因而出现了监督乏力的状况。虽然制定了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监察和审计监督等法律制度,但其监督作用的发挥是很有限的,没有形成整体监督效能。
        三、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州的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必将推动新形势下西双版纳州依法治州建设迈上新水平和新台阶。
        1、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对依法办事重要性的认识。首先,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在全体公民中深入地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体公民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一是面向广大干部,要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强化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依法履行职责,真正做到执政为民,服务于民。二是面向青少年,要搞好法律知识教育,使青少年牢固树立法制意识,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三是面向农村广大群众,要采取多种方式,使广大农民有更多的机会学习和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既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又能自觉地用法律约束自己。其次,要加强配合,形成普法宣传合力。继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流动党校宣讲、新闻媒体宣传等全社会参与的普法领导机制。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在普法宣传中,要结合本民族地区实际,有针对性地选择宣讲内容和配备民族宣传员,真正将各项普法任务落到实处。第三,要运用法律手段对少数腐败分子进行坚决的打击。使我们的干部,特别是执法机关的干部和领导干部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不想腐败,牢固树立做官为民的意识。
        2、进一步完善行政立法,使行政执法有法可依。首先,要加强完善行政立法,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政法律、法规体系,使行政执法有法可依,对于目前已有的立法,要补正其存在的缺陷,使立法更加科学完善,符合客观实际。同时要严格监督和审查其它规范性文件,将其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执行纳入法治轨道。其次,已有的法律、法规发生冲突的时候,要注意平衡,良法应该适用,恶法应该被排除在适用之外。在新农村“村规民约”建设中要加强对“村规民约”的规范和指导。 要积极收集整理、探索研究散于民间的“民规”、“村规”、“族规”,编撰符合时代要求的能指导乡村文化建设的“村规民约”示范性文本。要把法律的“因子”注入“村规民约”中,使其更具科学性、合法性、合理性,并由“村规民约治村”过渡到“法律法规治村”。 
        3、严格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评议考核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各级行政机关要把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建立各项制度,健全各项配套措施,对执法的每一项法律法规都要进行责任分解细化,明确每个执法人员的任务、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形成“职能明确、责任到岗、执法有序、程序规范、监督有力、奖惩分明”的工作格局,要建立行政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档案,对严格执法、忠于职责、出色完成执法任务的人员要给予奖励;对执法不严、执法犯法、徇私枉法者,要严肃惩处,并将处理情况载入档案,晋级增资、提拔重用等都要与之挂钩。要按照法定职责和公开承诺,通过广播、电视、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办事程序,公布办事结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公共行政服务。要严格落实错案追究制度,发现错案,一追到底,决不姑息。
        4、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实行执法主体资格及职权范围的法定化和公开化。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制度,对新录用的执法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切实把好进人关。要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对一些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要坚决调离执法岗位,形成优胜劣汰、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力量,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努力造就一支高效、廉洁、公正的行政执法队伍。
        5、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效果。一是要赋予监督机构相对较高的地位和较强的职权,使其在人、财、物方面具有必要的自主独立性,避免受到不应有的外部影响。二是要采取有效措施,整合监督职能和资源,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网络体系,以形成监督合力。三是要从制度上明确监督者的监督职责以及不履行监督职责的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促使监督者依法自觉行使监督职责。另外,还必须从制度构建、工作落实两个方面入手,注重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新闻媒体、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种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增进监督的公开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从而达到促进公正监督、提高监督效能的目标。
总之,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推进依法治州进程,是一项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的任务。所以,只有牢固树立、忠诚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经得起当前各种严峻考验,把建设发展西双版纳州、繁荣西双版纳州、稳定西双版纳州、和谐西双版纳州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