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上明确指出:“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只有人人都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才能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坚持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夯实法治社会基础。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只有铭刻在人们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全民普法作为依法治国长期基础性工作,从1986年“一五”普法的启蒙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到目前“八五”普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观念逐步深入人心。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对普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显著加强,全民普法主干性、基础性制度基本建立,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持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型媒体并用、法律“七进”活动、“五用”工作法等有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培养法治意识,逐步形成了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良好社会氛围。
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升依法治理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并从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强调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实行,普法已融入执法各环节和全过程。持续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经过不断努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已经形成。
坚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共享法治建设成果。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着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加强顶层设计,印发《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快速推进、深度融合,让民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线上咨询、在线申请、预约办理、线上立案、线上调解等一站式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体制机制建设,整合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资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探索开发利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推动实现信访、调解、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一平台联动”,增强法律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和便捷性。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的公益性、普惠性、便捷度不断提升,中国法律服务网、各省级法律服务网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作者系州委党校高级讲师,文章发表于学习强国。